宣統元年己酉,吾宗人,小洲系賓侯,屏山系翰波,韋涌系約之,林岳系受門,暨溪等,倡請列房, 即書院而結社,曰,家族自治社,從功令也,告於有司以成,順治時,鑒於明季結社之盟,因厲禁焉,至是以近世風會所開,遂令天下弛禁,由是宗人有家族自治社之會。
謹按宣統元年己酉,九月初八日,簡賓侯等稟,奉袁督憲批云,家族自治,即地方自治之根源,粵東人民本多聚族而居,此舉尤為切要,該紳等立意甚善,所議章程,尚臻妥協,仰即具呈廣東自治籌辦處立案可也。